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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

2022/8/5 20:51:23 巴州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毛新勇律师,巴州知名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哪些人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1、再婚者

  多数再婚者在再婚之前都会有自己的积蓄,可能是存款,也可能是房屋、车子等价值较高的资产,通常来说,为了避免之后产生财产纠纷,也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双方或拥有更多资产的一方在婚前就应当进行财产公证。

  2、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等到买了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在现今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甚至有很多恋爱中的年轻情侣会把这样的方式视作是感情深厚的体现。因此,即使是共同出资买房,也时常有人将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等到感情出了问题才发现当时的决定是错误的,所以,如果年轻夫妻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除了要对财产的出资情况及归属进行明确约定,还应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4、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

  在很多人看来,门当户对的婚姻才能更持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差距悬殊的婚姻依然不在少数。在他们之中,有的可能是真心相爱,但有的就可能是冲着对方的财产去的,所以这时就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避免以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若在婚前负有债务或者经济纠纷,按照常理来说,本应该是谁的债务就由谁来偿还,但是双方缔结婚姻后,无债务的一方就很难避免不被有债务的一方所牵连,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这类人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就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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