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张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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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升值,如何分割?

2018年3月23日  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bzzmhyls.com/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房屋的房款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按照离婚时的市场价升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对这类房屋进行分割时要区别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割。
文章来源: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张爱云[上海]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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