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张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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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升值,如何分割?
2018年3月23日
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bzzmhyls.com/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房屋的房款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按照离婚时的市场价升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对这类房屋进行分割时要区别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割。
文章来源:
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张爱云
[上海]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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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bzzmhyls.com/news/view.asp?id=90953056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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